Identification Guide
鉴定指南
法医临床鉴定流程
(1)鉴定受理:委托单位或委托人、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,在确定被鉴定人满足鉴定条件及鉴定时限的相关规定后,共同协商并签署委托书、协议书等相关表格,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件,机构委托的需提供鉴定聘请书或委托书,并准备好被鉴定人相关病历资料等及基本情况;
(2)缴费:在完成鉴定受理后,按相关规定缴费;鉴定费用按相关部门发布的价格标准统一收取,如被鉴定人因病情过重不能亲自到本中心的,需共同协商出诊相关费用并协议收取;
(3)鉴定:完成案件受理后,司法鉴定人按《法医临床检验规范》等相关标准进行法医临床检查并照相,对病历及相关检查结果进行复印、扫描,综合分析后制作鉴定意见书;
(4)结果反馈:鉴定完成后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内出具鉴定意见书,鉴定意见书发给委托方或委托者本人,如多个委托人共同委托的,分别发放给每个委托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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