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dentification Guide
鉴定指南
法医病理鉴定流程
(1)鉴定受理:被鉴定人直系亲属及委托单位到鉴定中心委托,在确定被鉴定人尸体在规定的时间内(未冰冻的48小时,冰冻保存的7天内),满足法医病理鉴定要求的情况下,共同协商并签署委托书、协议书等相关表格,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的原件,鉴定聘请书或委托书,并准备好被鉴定人去世前相关病历资料及基本情况;
(2)缴费:在完成鉴定受理后,按相关规定缴费;鉴定费用按相关部门发布的价格标准统一收取,如被鉴定人尸体保存地不在本市的,需共同协商出诊相关费用并协议收取;
(3)鉴定:完成案件受理后,及时安排现场尸体解剖,提取相关检材后进行实验室检测;
(4)鉴定时限:一般在案件受理后30个工作日发放鉴定意见书,特殊疑难案件需延期到60-90个工作日;
(5)结果反馈:鉴定意见书发给委托者本人,如多个委托人共同委托的,分别发放给每个委托人,鉴定照片本机构留档,委托人需要的可以拷贝带走;
(6)鉴定检材:组织器官检材本中心保存一年,一年内如需重新鉴定可提交申请提取,超过一年的本中心统一处理,病理切片长期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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